2021年4月29日,盐边法院立案庭干警前往新九镇猛粮村粮合社和碗厂社集中向98户农户送达诉讼材料,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释明。
2017年3月,某农业公司与猛粮村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某农业公司以转租的方式取得当地农户部分承包土地经营权,并对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及土地使用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某农业公司支付了2017年及2018年的土地流转费用。2018年,某农业公司在种植番茄后,将流转土地弃耕抛荒,也未再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用。后双方因土地流转费用、平整土地等造成的损失等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98户农户将某农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农业公司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及赔偿土地流转损失。法院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某农业公司股东提出执行异议,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现今正值农忙时节,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当事人耕种、诉讼两不误,承办法官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猛粮村粮合社和碗厂社集中送达。送达前一天,承办法官与猛粮村粮合社、碗厂社的村社干部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说明了具体案件情况及上门送达的想法后,村社干部欣然支持,并表示愿意协助法院通知农户到场领取相关诉讼文书。4月29日上午,干警们先后来到碗厂社、粮合社约定的送达点,向农户们简要说明了案件情况及注意事项,解答了现场农户的疑问后,随即开展送达工作。
“法官,谢谢你们,还麻烦你们跑一趟,这两天活路比较多,你们把材料送到了队上,我们也不用跑这一趟了,签了字我还要回去干活呢!”一农户边签字边说道。
虽然现场农户较多,但大家都有序地一个一个的签字、捺印、领取资料。中午一点半,最后一户也领取了资料,先前熙熙攘攘的送达点安静了下来。干警们整理好资料后准备返程。
此次送达,盐边法院立案庭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灵活安排,上门送达诉讼文书,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既确保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又不耽误当事人农忙,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利民。下一步,盐边法院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完善诉讼服务举措,提升诉讼服务质量,让辖区群众以更为便捷的方式参与诉讼,让司法为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深入群众心中。(田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