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罚款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53万元。
据悉,该案属于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市中区法院在首次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300余件酒依法采取了查封措施并交由被执行人妥善保管。然而在此次恢复执行过程中,当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查看已查封的货物,却发现货物居然不翼而飞,遂当场与被执行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告知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涉嫌触犯相关法律,要求其及时将货物运送到法院,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严厉处罚措施。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一周之后仍然未将货物运送至法院,期间也未向法院作任何解释、回应。
针对被执行人转移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的行为,4月29日,法院决定对其公司及相关直接责任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在法律权威的震慑下主动交出查封的酒物。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提出将查封的酒进行折价抵偿债务的执行和解方案,最终,达成意见一致的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载着价值53万元的300余件酒满载而归,表示对执行法官和市中区法院工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