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了,法院也没找到人,感谢法院用司法救助金发放给我们,感到特别高兴。”4月29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新闻通气会暨执行案款、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通报执行工作情况,向1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万元,向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1458万元。农民工谢某华领到司法救助金后说道。
谢某华、何某其、杨某潮等10人到张某俊处务工,张某俊将10人安排至宜宾某大酒店建筑工地从事劳务工作。10人完成工作后,张某俊并未支付给10人相应的报酬。10人多次向张某俊讨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翠屏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俊向王某云、何某其、杨某潮等10人支付劳动报酬9004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俊未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10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俊前来法院处理该批案件,张某俊均避而不见,而后渺无音讯。经多方查控,也未发现张某俊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在取得10名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终止了本次执行程序。鉴于10名农民工年龄较大、生活较为困难的情况,该院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向1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096元。
另一案件中,代某陶、梁某顺等6人经朋友介绍到柏某亮处务工。完成工作后,经核算,柏某亮差欠6人劳务款39980元,柏某某向6人出具《欠条》并经法院裁定后,仍未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询,未发现柏某亮有可供执行财产。因6人生活困难,该院决定向6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280元。
领到司法救助的还有58岁的杨秀琼,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她残疾,法院判决肇事者向她赔偿89969.57元。她希望需继续治疗,但又面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又因地震其房屋已成D级危房,家庭生活雪上加霜,故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已分三次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7097.50元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践,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涉金融债权、金融犯罪”“保民生、惩老赖”等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亮剑惩赖,集中制裁打击一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执结兑现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案款,集中救助一批生活困难或急需就医的申请执行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让困难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度过难关。
该院严格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将涉民生案件、诉讼费减免等纳入司法救助范围,重点对农民工、贫困户、残疾人、生活困难、急需就医的当事人、信访人等实施救助,传递司法温暖,体现人文关怀。截止目前,向2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79556元。
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384件,执结1423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4人次,限制高消费685人次,司法拘留11人,执行到位案款1.1亿元。
“下一步,我院将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切实解决执行难结合起来,针对‘拖欠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工程款,拒不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重点案件,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始终保持对‘老赖’的高压严惩态势,让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周强 田明耀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