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在福善镇周安村村民委员会开展巡回审理暨普法宣传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丁某祥、丁某伟相邻通行纠纷一案。周安村村委干部、各组组长等10余人现场旁听。
原告称,双方系邻居,原告屋旁有一条可供车辆通行的水泥路,也是原告车辆进出的唯一道路。原、被告曾于2018年达成土地调换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被告要保证原告的家人及亲戚朋友车辆通行。被告辩称,因原告拒不履行土地调换协议,被告方才阻拦原告车辆通行。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积怨已久,互不退让,都想证明是对方过错导致纠纷的产生。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以及家属背靠背调解,指出双方在过路问题上自身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权衡利弊。同时听取了到场村干部的意见,积极指导村调解委员会,希望通过基层组织的调解力量进行庭外调解。最后,与原、被告双方协商后,双方同意在进行实地查勘后再进行调解。
通过此次巡回审理及现场普法,不仅发挥了人民法庭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便利当事人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延伸了审判职能,使群众通过家门前参与庭审旁听与法官释法,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张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