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界市法庭收到一件保管合同纠纷的案件,承办法官李亚阑翻开卷宗,诉状上赫然出现两个熟悉的名字,“这家人的赡养纠纷不是刚刚得到圆满解决吗?怎么又打起了官司?”
带着这个疑问,李亚阑法官翻阅卷宗,终于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21年1月,界市法庭在大坟村巡回审理老人张某春与其三个儿子的赡养纠纷,调解赡养纠纷当天,老人小儿子张某恒的女婿当着大家的面归还了老人的借款30000元及利息1000元。老人委托小儿子张某恒将钱存入银行,张某恒将钱存入自己账户,称要为父亲保管,老人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便同意了。然而当父亲需用钱要求张某恒取出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张某恒的两位哥哥代父亲保管了41000元,为了所谓的“公平”,他也要“保管”这31000元。
李亚阑法官对被告张某恒的这种观念进行了批评教育,其父尚在世,父亲的钱想如何分配和使用,应当充分尊重他本人的意愿。张某恒作为儿子应尽其所能照料父亲,既是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也是给自己孩子作表率。张某恒的做法既伤了父亲的心,又违反了法律规定。
最终,在承办法官李亚阑近3个小时的释法明理下,张某恒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归还了其保管的31000元。此时,年近九旬的老人流下了眼泪,激动地说:“这钱是我和老伴儿辛苦存下来的,不知道吃了多少苦,现在终于可以睡安稳觉了,谢谢法官。”
隆昌市法院将继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途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温情。(孔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