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涛再次向被执行人廖某祥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廖某祥仍然坚持已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归还欠款。面对司法拘留压力及拘留所管教民警的说服教育,廖某祥仍旧未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市中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廖某祥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晚21时左右,司法警察押解廖某祥安全到达乐山市拘留所,完成司法拘留程序。
据悉,2021年1月,李某文以民间借贷纠纷案已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向市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廖某祥归还借款6.15万元。在此后的3个月中,马涛副局长多次与被执行人廖某祥进行沟通,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并申报财产。但是被执行人廖谋祥多次找借口试图逃避,声称自己无业亦无财产,无钱履行义务。马涛副局长也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后,双方和解并达成协议。之后,被执行人廖某祥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故市中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