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拖欠这么久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摩尼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36名原告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018年3月23日,被告四川某园林建筑公司承包了叙永县黄坭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该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将工程以内部发包方式发包给被告万某鸿施工,实际施工人被告陈某江组织原告龚某其等人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经被告陈某江与原告结算,尚欠424103元,被告万某鸿、陈某江均在民工工资差欠表上签字确认。后原告龚某其等人多次向被告要求支付工资,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不予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龚某其等人向叙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四川某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36名原告工资424103元,被告万某鸿、陈某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刻与被告电话联系,要求被告马上向36名原告支付工资,并邀请“石榴籽”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虽然因具体金额和承担支付责任的主体问题未全部协商成功,但截止开庭当天被告已向14名原告支付工资共计25万余元。庭审中,法官通过核对转款单据、欠条、工资明细表等,组织双方将剩余22名民工的工资再次逐笔核对,最终双方对金额均无异议,并对由被告万某鸿、四川某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款及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涉36名民工工资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叙永法院 饶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