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井研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被告陈某某2020年在重庆市涪陵区承揽工程中雇佣原告谢某某为其工作,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工程结束后,被告没有当即支付原告工资,向谢某某出具了欠条一张,约定差欠谢某某工资2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3000元,剩下的在春节前支付完。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审理,法官了解到,被告陈某某以承揽工程为业,近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及时赶回来应诉。法官通过电话方式多次与其沟通,耐心细致对其进行了明理释法,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讲解和劝说,被告愿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支付拖欠的工资。但由于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分期支付。
随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原告谢某某,并将被告存在的困难实际告知了原告,在征得原告同意理解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井研法院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当前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中,井研法院立案庭在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的同时,本着“法官多做一点事,群众少担一份忧”的理念,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提高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