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叙永县人民法院近期就受理了一起因“家务事”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是亲兄弟,但双方却积怨已深,甚至因为几根松树枝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考虑到原被告双方身份关系的特殊性,第一次庭审结束后马岭法庭的承办法官并没有急着作出裁判,而是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联系了马岭镇政府、辖区派出所及村委会等多个部门,一起前往马岭镇高店村村公所对双方进行庭后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双方依然各执己见,出现一个愿意支付一万元,另一个就要求赔偿两万元的场景。现场的调解人员意识到双方是在打“气官司”,这并不利于纠纷解除,为了避免双方以后再次发生纠纷、造成人身损害,调解人员在现场与当事人双方聊起儿时的记忆以唤醒双方的兄弟情,让双方能消除敌对情绪,冷静地沟通问题。
最终结果没有让现场调解人员失望,原被告双方都意识到自己在生活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叙永法院 李相军 吴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