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社区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纠纷相当多,巡回法庭寓教于审,很接地气,效果也好,希望法庭多来社区普法。”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王利来到翠屏区安阜街道葡萄园社区,在居民小区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社区老党员文某某旁听庭审后对法官说道。
针对基层群众法治意识较差的问题,该院把法庭搬到事发地、农村社区、企业车间、学校医院、群众家中,审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保险诈骗等多发性、常见性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和干部群众就近参与诉讼。今年以来,已巡回审判5件次,2000余干部群众旁听庭审。
“法官对镇(街道)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不到位,应该建立定时定点服务制度。”该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制定《人民法庭对辖区乡镇(街道)定时定点集中服务实施意见》,建立法官联系镇、街道制度,在三江新区等地设立“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在大观楼街道等地设立党员法官工作室,采取“坐堂问案+送法下乡”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纠纷调解等司法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已开展“一镇街一法官一月两次集中服务”51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20余件次。
针对辖区企业的多元司法需求,该院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百名法官进百校”活动,组织干警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等,提供法治讲座、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订单式”服务,提出司法建议和对策参考,帮助防范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征求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今年以来,法官到三江新区管委会、宜宾市水利局、四川轻化工大学、凯翼汽车等地走访3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
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能得到救助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该院严格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将涉民生案件、诉讼费缓减免等纳入司法救助范围,重点对生活困难、急需就医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和贫困户、残疾人、困难信访人等特殊群体实施救助,传递司法温暖,体现人文关怀。今年以来,减免缓诉讼费、执行费55000余元,向1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3848元。
诉讼源头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该院创新“诉先调+司法确认+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利用“6+1”多元解纷翠屏模式,将简单纠纷委托给律师、公证员、特邀调解员、商会调解员、金融调解员、医调委、劳动仲裁院、物业协会等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调解成功后实行一站式司法确认,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各类纠纷920件。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该院扎实开展均衡结案、“1+N+1”繁简分流、未结案清理、“三统三分、三区六化”执行实质化等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良序运行。截至4月11日,受理各类案件5527件,审结3567件,同比上升4.24%、6.16%;法官人均结案60.46件,平均审理天数17.28天,同比上升3.51件、减少16.22天;长期未结案全部清零。
据了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翠屏区法院坚持把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践行动,作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办好巡回审理、送法下乡、上门走访、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审执提效六件为民实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截至目前,该院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1场次,为群众解决难题30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