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攀枝花市西区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化了四项举措,真正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力为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一、 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担当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及安排,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实线上线下常态化学习,增强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职责任务
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法院干警的政治担当和为民初心;与日常执法办案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院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带头作用,做好“三个带头”“三个亲自”,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各部门积极主动做好预测预防、日常管控等工作,全面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灭火综合能力。
三、 发挥示范作用,做到“五个带头”
带头向亲朋好友、基层群众开展宣传防灭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实地宣传、举办讲座、微信分享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带头向亲朋好友、邻里老乡推行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绿色祭祖行为;带头管好自己和家人,及时充分开展家教,筑牢家庭防火线,排查家中火险,确保安全用火;带头强化防火意识,常学常新,时刻绷紧防火弦,发现火灾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带头接受防火检查,进出森林草原防火区自觉扫码登记和服从引导。
四、拓展职能职责,落细各项要求
高火险期间,该法院班子成员每天带领12名干警下沉到格里坪镇金家村等6个高风险点位,与村社干部及志愿者共同开展守山、巡山护林工作。工作中,结合火灾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村民们大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和后果、防火十不准、防火期须遵守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防范能力和法治意识,筑牢防灭火人民防线。自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以来,该法院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案例普法讲座3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开展实地集中普法20余次、协助村社区排查化解火灾隐患50余个。(周洪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