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徐某甲吗?徐某乙已经把应当付给你的钱交到法院了,你现在方便的话,到法院来领款吧。”4月6日晚8时许,承办法官在电话这一头说道。
“啊!真的吗?这么晚了,我还以为不会有消息了,之前是我对你们工作的误解,对不起!但是我现在不方便,我让我女儿到法院来领。”电话那一头徐某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案情回顾:原告徐某甲系被继承人的侄子,被告徐某乙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因被继承人父母已去世、无配偶子女,故被继承人生前由原告和被告共同照料。被继承人去世后,原、被告双方因遗产继承产生矛盾,经当地村组干部及宗族长者多次调解未果,最终对簿公堂。该案判决生效后,原告准备申请强制执行,在承办法官依法告知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后,认为自己打了几年的官司,虽然赢了,但有可能拿不到钱,徐某甲情绪激动,并对承办法官产生了误解。
为了稳定徐某甲情绪,化解家庭矛盾,承办法官前往徐某乙居住地,找到村组、周围邻居了解情况,终于找到突破口,联系到其从事教师职业的孙子,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多方做徐某乙工作,徐某乙终于自愿将存放在他人处的钱取出支付给徐某甲,最终妥善化解了这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矛盾。
(古静 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