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时预见并解决行政机关针对重点建设工程中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近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副院长戚红艳等一行4人组成调研组,前往犍为县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现场进行调研和释法。
调研组分别到岷江龙溪口杭电枢纽工程左岸及五一坝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向该工程指挥部了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式,走访了解征地拆迁户现状,分析潜在的矛盾纠纷情况。为促进新司法解释施行,预见实施后可能存在的问题,调研组一行到犍为县人民政府召开了重点建设工程依法行政交流会。犍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黄崇高及犍为自然资源局、犍为县航管局、犍为县孝姑镇人民政府、犍为县石溪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的20名相关人员参与交流。
通过此次现场调研和座谈交流会,调研组确切了解到行政机关在涉重点建设工程中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同时,市中区法院通过送法上门,实地解决了新司法解释施行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