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到屏山县屏山镇安上社区开展“法律十二进”,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王某系智障人士,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王某的父亲是一名抗站老兵,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获得过国家颁发的功勋奖章。王某的父亲因年老,于2017年找到当地党委政府希望能够给王某安排一个工作,让王某自食其力。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多方协调,将王某安置到屏山县某公司工作,负责公司的清洁卫生。王某进入公司不久,因意外跌伤,公司为王某支付了十余万元的医疗费,并将王某安置在公司居住生活。王某的家属与公司就王某的赔偿经多次协商无果,长期纠缠公司,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公司为此也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信访,要求出面处理。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王某家属与屏山县某公司的申请,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并邀请屏山县法院法官到社区进行现场指导。经各方积极沟通协调,王某家属与屏山县某公司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没有得到解决的难案。
屏山县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开展司法为民工作,通过“法律十二进”等方式,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扎实推荐“诉源治理”工作,彰显政法队伍的正能量,同时也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张荣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