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金秋湖法庭在翠屏区金秋湖镇金秋湖社区同兴场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社区干部、居民等7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0年8月3日下午,当地村民彭某外出回家时被邻居朱某饲养的土狗咬伤左小腿,彭某受伤后接种狂犬免疫球蛋白和破伤风免疫球蛋白。7天后,彭某伤口感染后续治疗4天,朱某先行赔偿彭某2100元。2020年10月15日,经当地人民调解委会调解达成协议,由朱某赔偿彭某后续费用2700元。朱某未按调解协议给付赔款,彭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费用2700元。
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受理案件并走访调查后,发现此类纠纷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决定走进事发地巡回审理该案,并邀请社区干部、居民旁听庭审。
当天的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查清了案件事实。经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法官组织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彭某2000元。在法官的见证下,朱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付清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讲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等法律法规,结合案情进行判后释疑,解答了被告和村民提出的疑问,并发放了民法典宣传资料。
“社区老百姓法律意识比较薄弱,邻里纠纷等纠纷相当多,巡回法庭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确有必要,能够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希望法庭以后多来社区普法。”金秋湖社区干部周雪峰表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翠屏区法院紧盯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办好巡回审理、送法下乡、上门走访、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审执提效6件实事,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纠纷920件,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13件次,审执结各类案件2968件,发放执行案款7686.26万元。
(田明曜 俞佩伶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