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安全问题,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21年3月31日,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党组成员杨英平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及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到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格里坪厂区进行实地考察。
西区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受理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申请,依法指定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公司主要从事硫化钠的生产、销售等,厂区存放大量主要成分为硫酸钠的固体废物原材料,由于停产多年,部分厂房腐蚀严重,雨季将至,部分固体废物原材料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考察现场,杨英平指出厂棚腐蚀、固体废物原材料露天存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导致安全事故,污染居民生活环境、危害身体健康,要求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落实好“三防”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权益。
环境安全关乎百姓切身利益,此次考察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深究该厂区环境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立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辖区环境安全贡献法院力量。(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