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凌家法庭受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阅卷以及向当事人了解得知,原被告原本系朋友关系,原告多年来一直带人到被告承包的工地干活,原被告于2020年1月22日经过结算确认被告欠原告劳务费共计182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约定付款时间。但约定期限已到,被告未能向原告支付该笔款项,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
经过承办法官的沟通了解,原被告之间并无其他矛盾,且被告对该笔欠款是认可的,只是限于目前资金比较紧张,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款。得知此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调解,通过释法明理,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在处理该案件中,法官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坚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优化司法资源,做到调解优先,兼顾法理与情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