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当事人走出法庭,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2点37分。“咕……”肚子传来阵阵抗议声,承办法官这才感觉到肚子有点饿,拍一拍脑袋,原来为了调解案子,他们又错过了午饭时间。想想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场面,调解结案带来的成就感瞬间便超越了错过午饭的饥饿感。
这是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筠连县某运输公司是一家有车辆运营资质的运输公司,唐某是经营车辆运输的个体业主,2019年4月18日,双方签署《车辆服务合同书》,约定:筠连县某运输公司为唐某提供运营服务,唐某支付服务费。后唐某未按期支付服务费,在筠连县某运输公司催付服务费期间,被唐某告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筠连县某运输公司多次要求与唐某解除服务合同、过户车辆并支付服务费未果,遂将唐某诉至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
近日,承办法官按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虽然庭审已经结束,但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为了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经过承办法官数小时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明理,筠连县某运输公司与唐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解除,费用及后续事项商定兑现。
巡司法庭是筠连县法院打造的“枫桥式人民法庭”,该法庭在做好执法办案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通过建立诉讼服务站、“无讼村居”、诉非衔接机制,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1至3月,巡司法庭共结案154件,其中调解结案45件、撤诉44件、司法确认24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1.58天,为辖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先后4次受到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古静 张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