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数百万遗产继承的家事纠纷,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强与被告刘芬于1985年结婚,双方均为再婚,婚后两人未共同生育子女,刘芬与前夫有一女儿刘丽,2018年,刘丽因意外去世,名下留有数百万元遗产。后来,张强与刘芬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在继承刘丽的遗产时产生分歧,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张强以离婚和财产继承案由分别向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后,两案均由曹丽萍法官承办,曹法官及时与双方联系,了解到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在财产继承上存在较大分歧。了解情况后,曹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遗产价值巨大,且被继承的房屋可能存在抵押或已被变卖,双方担心刘丽生前还可能存在其他债务,因此在分配遗产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妥善化解纠纷,形成公平合理且双方较为满意的分配方案,曹法官当天查询了刘丽名下的房屋产权状况,考虑到原被告均是年近七旬的老人,曹法官于次日到刘芬家中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曹法官积极向当事人解疑释法,告知房屋产权状况打消了双方的后顾之忧,最终双方对两案达成一致,该涉诉金额达数百万的家事纠纷圆满化解。(文中人名系化名)(伍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