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许某某于2004年11月向隆昌市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白某某分别于2003年8月、9月向其借款人民币总计1.5万元,立有借据为凭,经多次催收未果,请求法院判令白某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白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2005年4月,申请执行人许某某向隆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年在执行过程中,受办案条件限制,未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数年来杳无音信,执行人员数十次查找未果,法院无奈依法终结案件执行程序。
近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联网系统,查悉被执行人白某某在银行有存款,第一时间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白某某在银行的存款,对其社保账户进行了扣划,并限制其消费,使其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下,销声匿迹十多年后,被执行人白某某终于来到法院,主动找到承办法官想要了结此案。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白某某终于与申请执行人许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债务,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耿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