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攀枝花西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在突出民事审判定纷止争作用的同时,注重强调法、理、情并重,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司法。
2021年3月19日,一起因经营货车出现资金困难而产生的借款纠纷案件诉至我院。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杜莉认为,当事人之间是朋友关系,要妥善修复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最好是采取调解方式,尽最大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恢复双方昔日友好关系。杜莉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互相让步,就支付金额及期限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大家握手言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1年3月24日,一起老年人在小区内散步被撞而致精神抑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案件承办法官杜莉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老年人因精神抑郁而心理脆弱,权衡法理和情理,采取调解方式最为妥当。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就赔偿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老人的心理得到宽慰,案件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1年3月25日,一起因醉酒后发生斗殴致伤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承办法官杜莉开庭时经过交换起诉状和答辩状,通过交换证据、组织质证,使双方当事人清醒地审视自己在案件中的责任及过错,客观地调整对诉讼结果的预期,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作出最大的让步,就赔偿金额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结事了的同时当事人之间的恩怨得到了化解。
今后工作中,该法院民事审判庭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立足审调职能,牢记初心使命,继续持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多出实招,多办实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达到节约司法成本、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将人民群众的一个个难题化为一个个笑容。(杜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