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徐某某位于市中区滨江路北段78号滨江雅卓小区内,某房屋生活阳台外扩建的防护栏和雨棚进行强制拆除。经双方签字确认上述执行标的物后,完成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并当场支付。
据悉,2021年1月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罗某某向市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依据已生效判决书,将罗某某位于市中区滨江雅卓小区内,某房屋生活阳台外扩建的防护栏和雨棚进行拆除。1月5日至3月23日,市中区法院多次采取发送《执行通知书》、张贴公告、介入调解等形式要求被执行人罗某某履行义务,罗某某多次承诺将自行拆除,按期履行义务,但到期后皆未履行。故市中区法院于3月24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3月25日,一封感谢信被悄悄地放在了诉讼服务中心,“周法官、樊局长、马局长,感谢你们耐心地调解,为百姓排忧解难,我们全家再次衷心感谢。”原来是昨日进行强制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为表达对承办法官及执行法官的感谢,送来的一封感谢信。市中区法院微信工作群里瞬间又热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