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12时许,从盐边县法院第九审判庭传出审判长庄严的声音:“‘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原告申请工伤认定中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在没有充分证据推翻原告工伤认定申请书自述事实的情况下,本院对其诉讼阶段相反的陈述不予采信……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咚!”随着法槌的落下,一起引起广大群众和相关执法机关、职工维权组织高度关注的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纠纷被一锤定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旁听的人员80余人有序退出法庭。
此次庭审活动,是盐边法院根据攀枝花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作为攀枝花市行政审判“每季一案”庭审观摩活动开展的,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两级相关行政机关执法办案人员、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及从事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的人员,以及其他自愿参加庭审观摩活动的行政执法人员旁听。
庭审活动中亮点纷呈: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庭审中,合议庭引导负责人出庭出声,审判长明确建议表态性发言由出庭负责人发表。二是精心驾驭庭审,组织官民平等对话。认真听取各方的诉辩意见,适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各方理智的围绕争议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展开辩论。抽丝剥茧,查清事实、辨明法理,裁判结果水落石出。三是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庭审结束后,多位旁听人员表示,对行政执法人员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有旁听人员表示,通过观摩庭审,认识到行政审判就是提供给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平等对话的一个舞台。也有人认为,在行政案件判决说理中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有益的探索。(罗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