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警示教育效果。3月23日,康定市人民法院在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来自康定市政法系统70余干警,在康定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形式观看了庭审。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关于犯罪事实与量刑部分的举证、质证及辩论意见。旁听人员亲历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审理过程。被告人高某某对在任海螺沟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76.973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反思。高某某的深刻忏悔,有效发挥了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让旁听的干警思想受到了洗礼,心灵受到了震撼。最终,被告人高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受贿款依法予以没收。
此次庭审,旨在通过真实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使每一名政法干警都能从案件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忠诚之心、公正之心、为民之心、敬畏之心。庭审结束后,旁听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保持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一名忠诚、干警、担当的政法干警。(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