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战疫情·在行动】党旗飘扬,叙州区法院党员的“硬核”本色

来源:四川省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张静维 发布时间:2020-02-05 10:51:33

      “我承诺:一切行动听指挥,积极主动工作,不计个人报酬,不怕牺牲....”1月29日,在叙州区法院发布“叙州区法院全体党员干警行动起来共同战役”的倡议书不到10分钟,一支由叙州区法院25名党员干警组成的“疫情志愿服务队”组成了,大家通过在微信群接龙的方式对此次防控战役做出了承诺。

领导班子以上率下

当好疫情防控“示范员”

伍院长督查基层防疫.jpg

伍院长督查基层防疫(一)

       面对疫情病例不断上升的新形势,叙州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伍崇辉身兼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率先垂范,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云赴蕨溪镇督查基层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参与防控防疫志愿服务工作,共同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疫情防控中走在前、作表率。

伍院长督查基层防疫2.jpg

伍院长督查基层防疫(二)

党员干部无私无畏

当好疫情防控“后勤员”

李乐,办公室后勤保障 (1).jpg

李乐,办公室后勤保障(一)

李乐,办公室后勤保障 (2).jpg

李乐,办公室后勤保障(二)

       “在关键时刻,作为党员就要站得出来、冲得上去,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叙州区法院第一党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李乐率先垂范,从大年初一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疫情爆发后,按照院领导的安排,她迅速制定了叙州区法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院防控工作做好分工安排。白天,她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询问排查全院干警200余人身体健康状况,有无武汉人员接触史,及时向区委、上级法院报告相关情况。她积极奔走联系药房、朋友、同学,调集办公室同志们一起尽最大努力做好体温测量仪、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物品的采购工作;晚上,她在安顿好两个女儿后,写文稿、编信息,在微信、微博、天平阳光等平台发布防控相关信息19条,积极引导全院干警做好防护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及早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工作动态,确保人民群众诉讼权益。

李乐,办公室后勤保障 (3).jpg

李乐,办公室后勤保障(三)

党员干部深入一线

当好疫情防控的“防护员”

吴金桃在第一线 (1).jpg

吴金桃在第一线 

      “越是危难时刻,越是急难险重的工作,越能考验一名党员,越能彰显共产党员的光辉本色。”第三党支部支部书记赵春名,作为法警大队的一员,他坚守在“党员干警疫情岗”,坚持对进院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个人信息登记,安全检查,他的口号是:“每一步都要仔仔细细,认真对待,坚决把病毒堵在法院大门之外。”为叙州区法院疫情防控筑起了第一道防护墙。吴金桃是叙州区法院第六党支部的年轻党员,他也是叙州区法院派驻泥南镇杨家村的优秀驻村扶贫干部,作为此次“疫情志愿服务队”的一员,当叙州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紧缺时,当组织征求各个党员是否愿意参与一线防控任务时,吴金桃同志克服家中孩子年幼,妻子离家较远的困难,主动申请加入疫情战斗中,现在,吴金桃正在叙州区某隔离点进行支援,电话里的他说:“其实我真没有做什么,只是对隔离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满足他们合理诉求,同时做好隔离点的巡查,必要时帮助医护人员做好疫情的防护,那些奋战在疫情一线的‘逆行者’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学习的人。”

赵春名坚守在“党员干警疫情岗”.jpg

赵春名坚守在“党员干警疫情岗”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斗争中,叙州区法院党员干警们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听从党的召唤,服从组织安排,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作表率,为打赢战“疫”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让党旗在每一个抗战一线高高飘扬。(张静维)

责任编辑:赵博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