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窍门入室偷盗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盗窃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2月1日,马边县邹某来到屏山县夏溪乡兴硒村,发现王某家无人后撬门进入,在王某家中盗窃肉食等生活物资烹食,数日后离开。同年12月9日18时许,邹某再次撬门进入王某家中,盗得现金80余元,并准备睡醒后离开。王某12月10日凌晨返家,邹某发现后快速逃离现场。王某在追赶过程中将邹某控制按压在地,邹某为逃脱捡拾身边石块扔向王某,王某松开邹某,邹某趁机逃跑,但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抓住。
2020年11月18日到案发,邹某在夏溪乡撬锁入户在黎某家盗得400余元现金,并将3只鸡烹食;盗走严某鸡4只、陈某家鸡鸡6只。
法院认为,邹某在入户盗窃后在户外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邹文海多次盗窃和入户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对邹某数罪实行并罚。
(丁如林 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