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法官,感谢你们!感谢仁寿法院真正的为民着想,解决实际困难,我们一家四代人都真心感谢。”3月22日上午一大早,两位七旬老人从成都赶来将一面“严格执法扬国威,热情服务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余剑法官手中,这是对余法官在结案后持续负责与帮助给予的肯定与感谢。
2020年6月,余法官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告雷某曾与被告朱某某、段某某合伙经营砖厂,合伙期间对外共同负债210000元。作为合伙人的雷某在家庭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偿还债务,其老父亲文先富更是卖房替子还债8万余元,但按照原告雷某与二被告签订的《赠送协议》约定在合伙承包砖厂所欠的债务应当由被告朱某某、段某某承担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履行支付义务。最终,法院认定原告雷某在对外承担了支付责任后,有权依法行使追偿权并判决被告朱某某、段某某支付原告雷某677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能主动偿还债务,文先富老人又想到了余法官。他多次打电话向余法官咨询案件后续进展,倾述实际困难。案件在审理阶段虽结案,但余法官并没有就此了“事”,而是心里揣着老人的一份信任和一份为民司法的责任。他经过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文先富老人一家也是城市低保户,仅靠儿子雷某打零工维持生计。而被告朱某某经诊断为癌症晚期,家庭情况十分拮据,另一被告段某也因身患肝癌在判决后不久便身故,名下没有资产。两方的实际困难都摆在面前。余法官在核查实际情况后,并没有推脱责任立即为原告雷某从速办理诉讼费退费,从原告生活实际困难出发多方联系汇报,最终为原告雷某争取救助资金5万元,至此这件纠纷也真正的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为基层法官,身处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前线,“为民”就是要把群众的事放心上,群众的嘱托扛在肩上。正是这份信任与牵挂,才让更多当事人相信法律,相信“司法为民”,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余法官如是说。
(孙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