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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不见面”的调解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作者:梁 潇 发布时间:2021-03-12 18:44:38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不会使用视频和微法院且双方未见面的情况下,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东兴区法院受理原告李某凭被告黄某出具的欠条起诉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后,考虑到此案系民工工资,遂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多方努力,终于查找到被告下落。待通知原、被告到庭时,原告表示,“没想到法院会如此快,自己已出外省务工且暂时不能回来处理。”被告也表示,其在外省找到商机需外出经营以便偿债。

经核实,双方当事人均不会使用视频及微法院。如果按照传统方式向双方送达传票,待开庭时若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庭,法院采取相应的程序处理,满足程序合法,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并未解决,案结事未了;若强制双方到庭,则不仅会增加当事人往返的费用,提高诉讼成本,还可能使双方丢掉工作或经营的机会,也不符合当前的防疫要求。

承办法官在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调解方式,即以电话联系的方式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调解笔录,然后由被告先签字,原告以短信、彩信等电子数据的方式委托其成年亲属完善相关手续后,再由其亲属到庭签字。制作调解书时再次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无反悔邮寄送达调解书,双方无异议。签收调解书后以送达证及短信、彩信等电子数据进行确认。该案创新调解方法结案,收到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使双方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梁 潇)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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