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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家事大如天 法官巧化解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张建明 发布时间:2021-03-11 19:47:10

3月6日,原生态法治纪录片《家事如天》厦门篇在央视播出。节目中的六姐弟因父母去世前留下、现已拆迁的祖屋所能兑换出来的千万拆迁款反目成仇,在此千万房产继承纠纷案中,郭静法官亲自走访拆迁地,制定调解计划,在双方争吵不断、互不相让时,当机立断,提出解决方案,力促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展示了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家事类案件时定分止争、为民解忧的真实场景。

家事类案件中,或因如节目中亲属间受利益驱使,或因家庭成员性格不合等因素对簿公堂的比比皆是,如对此类案件一判了之,容易造成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激化。如筠连县法院近期调解的这起因公媳关系不和引发矛盾的案件,就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

原告聂某某(女)系被告蔡某某(男)儿媳。聂某某与丈夫婚后同公婆一起居住生活。近年来,聂某夫妇因在处理家庭琐事上经常发生分歧,家庭关系一度紧张,对此,被告蔡某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由于被告蔡某某性格较为强势,对子女生活控制欲强,较为偏袒自己的孩子,在处理家务事时,脾性一上来,轻则骂人,重则“动武”。

2020年2月的一天,聂某某在厨房做饭时与婆婆诉说自己老公的不是,被蔡某某听到后,遂与聂某某发生争吵,聂某某一气之下开始摔碗砸盆,蔡某某遂对聂某某的头发进行抓扯,致使聂某某皮肤挫伤并当场昏厥,住院治疗4天后出院。经当地公安派出所调解未果后,聂某某一纸诉状将被告蔡某某诉至筠连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000余元。

该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涉家庭纠纷的案件如处理不当,即使当事人一方赢了官司,也很难真正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甚至有可能引发为民转刑案件。为此,承办法官到派出所、当地村委会反复了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所在,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充分运用当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倡导的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从亲属之间的和睦包容、互爱互助上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经过法官不厌其烦的释法析理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当庭达成由被告蔡某某一次性支付原告聂某某医疗费、护理费4000元的调解方案,并现场履行完毕,一起因家庭成员性格不合引发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原告聂某某说道:“其实我并不是真正想要我公公赔偿我多少钱,只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他转变对子女的强势态度。当然,张法官也教育我,我们也有老的一天,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更加尊重长辈。”

“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认识到自己在处理家务事上确实太过强势,时代在进步,老封建思想要改呀!” 被告蔡某某感叹到。

“婚姻家庭关系是伦理性极强的社会关系,在处理婚姻类案件时,我会充分学习领会《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推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承办法官张建明说到。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古静 张建明)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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