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全面过硬政法队伍。3月10日, 在丹棱县委政法委组织下,全县各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50余人旁听了一起贪污罪、受贿罪案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毛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毛某某利用担任眉山市彭山区某镇副镇长分管国土、项目、规划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或自行通过制作虚假征地拆迁补偿资料的方式,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共计人民币59余万元;2018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毛某某利用担任眉山市彭山区某镇副镇长、某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等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补偿、土地转运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0万元。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并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平稳有序。最后,被告人毛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此次庭审,为旁听人员带来了一堂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现场观摩审判,用鲜活反面教材敲响警示钟,直接触动廉政神经。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常怀律己之心,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家公职人员。
(王柳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