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威远县人民法院法官蒋玉梅,自1994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27年,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行政庭庭长。自2018年到行政庭工作以来,取得了非凡的成绩,其个人先后荣获全省环资审判先进个人、全省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内江市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所在庭室被评为“内江市巾帼文明岗”。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审判工作作为司法公正重要的“风向标”,一直处于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公信力的前沿。她2018年到行政庭后,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秉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念,有效开展行政协调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在诉前、诉中协调了大量行政案件,很好消除了“官民”矛盾,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开展司法延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司法建议和司法审查报告在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近三年,共发出司法建议和年度司法审查报告共计16份,并对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实行跟踪回访,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对出庭应诉情况实行定期通报,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保持100%。与威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威远县司法局联合制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行政机关实质解决争议的能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2020年,行政案件数量及败诉率同比大幅下降。
加强权利救济,传递司法温暖
为让国家机关违法失职行为致害的相对人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办理的每一个国家赔偿案件中,深入学习国家赔偿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仔细查阅原审卷宗,做到准确适用法律,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严格规范审查程序,深入基层走访,到乡镇、社区、家庭了解情况,确保将每一笔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面临急迫困难的群众手中,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加快司法救助金发放速度,及时向11名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2.8万元。
捍卫绿水青山,维护生态环境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力支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发现可能涉案线索,主动向排污者释法,促使环保行政纠纷消除于诉前。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只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均坚决予以支持,共同捍卫绿水青山。定期回访曾经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使其自觉成为生态环境的维护者。其审理的一起行政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