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就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进行安排部署,全院民商事审执部门干警参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刚要求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头号工程”推动和落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司法工作使命感。
富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市委、市中院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于3月3日制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强化诉讼指引,确保当场立案率达90%;提升审判效率,确保当庭裁判率达30%;提升执行质效,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合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8%;坚持分类施策,力争本年度内实现2020年以前受理的破产案件全部清零等。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庆华传达了3月2日召开的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对《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步骤进行了解读,并着重强调了执行合同和破产案件办理的流程和要求。
黄刚院长要求全院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决策部署和县域经济发展大局,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体现法治精神”的浓厚氛围。他强调,一是要对标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强化“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将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要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个案中有大局”理念,打造典型案例,以精品案例促整体质效水平提升。三是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整体推进法院工作。(周亮 罗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