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县法院红格法庭在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最终促成案件成功调解,让年近八旬的两位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原告赖某某、王某某系夫妻,共育有两子。赖某某常年多病,每月药费支出较大,但二老至今独居且已无劳作能力,就赡养问题双方多次找到村委干部调解,都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两子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详细了解了案情,并通过电话分别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快速找到了双方的症结所在。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到原告家中进行调解,并邀请当地较有威望的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从法律、风俗、情感三个方面着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就症结问题提供解决建议。最终,通过不懈的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家人冰释前嫌,重续亲情。(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