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群众少跑路,法官就要多跑腿”,这一直是威远县法院法官的办案理念。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近期,连界法庭两名法官分两路前往成都调解案件,成功调解1起离婚案件,促成另一起不当得利案件撤回起诉。
潘某是彝族人,在新疆工作,2018年起潘某多次起诉沈某要求离婚,但一直协商未果。承办法官尹华荣在与双方电话、微信多次沟通后,考虑到潘某来往法庭不便,沈某因工作在开庭当日未能到庭,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尹华荣法官与潘某一同前往沈某工作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开展巡回调解。当日10时,尹华荣法官按时达到约定地点,在分别与潘某、沈某耐心沟通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潘某当场支付子女抚养费3万元。
同时,另一路法官刘骏直奔成都市金牛区某钢材城,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因原告粗心大意,被告也未认真查验货物,导致价值1万余元的钢管错误交付,双方就800元运费问题,协商1年未果,原告便起诉到我院。考虑到案件金额虽小,但若双方因打“气官司”不愿和解,诉讼成本将远远超过货物价值。承办法官特意邀请其中1名中间人作为调解人员,前往货物存放地点进行现场调解,在平息双方怨气后,承办法官为当事人分析案情,找准症结所在,分析诉讼成本,最终在法官组织下,被告将运错的货物拉回了原告仓库,并将自己的货物拉走,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当场撤诉。(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