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借力政府各方力量,促成潘某某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赔偿案件达成调解协议,从根源上化解了“官民”矛盾,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高度重视强协调。这起因政府收购国有土地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起诉金额高达844余万元,如若处理不当,极易对政府公信力造成影响。案件受理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分管副院长全程监督指导,主动与县政府、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沟通协调5次,商讨细化纠纷化解方案3个。
查明事实抓释明。为缓和行政相对人对立情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威远县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找准相对人真正利益诉求作为切入点,5次与潘某某及代理人座谈,耐心向其释法明理4次,详细梳理涉案法律关系,为纠纷的化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延伸职能促化解。为彻底妥善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依托“府院联动”共建机制,借力政府各方力量,调动县司法局参与争议化解工作,启动行政争议多元调处程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次合力,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