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永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建筑居间合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8年,原告王某经人介绍与被告郭某、潘某相识,被告郭某告诉原告绵阳有一钢构项目可介绍给原告的丈夫承包。因此,二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二被告向原告借款,如果原告的丈夫能与绵阳业主签订合同并进场,在收到工程款后,给付二被告1%的居间介绍费(俗称:点子费),此借款在居间介绍费中扣除。后绵阳业主方未能建设项目,原告未与业主签订钢构工程合同,原告随向二被告催还借款,二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拒付,原告王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二被告表示的确因资金周转需要在原告处借款,但因资金确实紧张,无法一次性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王某亦表示,之前曾多次催促二被告还款,二被告都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付,自己经营也需要资金,无奈之下,才选择了起诉。考虑到该案情况,东坡区法院永寿法庭覃法官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耐心的劝导,一方面对二被告不回避、不逃避所欠债务的行为予以肯定,另一方面鼓励原告考虑二被告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支付时间。最终经过覃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重新约定还款时间。
生意场上出现资金紧张是常有的事情,特别又是2020年疫情期间,很多企业或个体因资金紧张导致经营无以继,针对诚信的经营者,给予一定的宽限期间,可以实现双方共赢,所以在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达成和解,既实现了法律效果,又实现了社会效果。(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