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糊涂爹为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引发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并对双方当事人当庭进行了普法教育,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4岁的小饶为何婚约在身?还要从小饶的荒唐爹饶某说起。饶某与妻子共生育3个女儿,大女儿和小女儿随妻子在重庆娘家读书,2女儿小饶随饶某在家读书。在饶某看来女儿柔弱不能依靠,于是打起了给女儿找个女婿,好让自己老有所依的主意。2020年8月19日,经媒人介绍和饶某撮合,原告杨某(男)支付了饶某42000元的彩礼及价值1万余元的物品,与小饶(女,14周岁)订立婚约关系,杨某按照对方父亲饶某的要求支付了42000元的彩礼。
庆幸的是,在婚约订立后,杨某和小饶还未共同居住生活,远在重庆的母亲知晓后将小饶带到重庆继续读书,婚约无法履行,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通过社区走访、和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法官了解了案情的始末后,对原、被告进行了释法、明理,并对双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训诫,并组织双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和学习。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理、讲道理,原、被告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最终就返还彩礼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饶某分期返还杨某彩礼40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王凤莲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