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成功为农民工划拨工伤保险费19.6万元,让伤残劳动者过个好年。
2016年初,申请执行人廖某某到四川三一工程公司承建的邦泰国际社区工程工地从事挖孔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4月12日,申请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八级伤残。经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法院判决,四川三一工程公司应支付廖某某工伤待遇赔偿金206145.84元。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四川三一公司的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案件无法推进。近日,承办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在协助执行义务人四川佛星建筑公司有应收工程款,遂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火速赶往乐山市,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成功划拨协助义务人银行账号的存款。
在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中,东兴区法院充分利用春节前后执行办案有利时机,走村入户,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债权执行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依法维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梁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