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定意识形态“主心骨”。屏山法院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确认邓光强等13名同志为政治督导员的通知》《政治督导员工作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屏山县人民法院网络阅评员制度》等文件,夯实制度基础,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
把握方向,强化学习,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向度
为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向度,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2020年,屏山法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风险研讨会4次;党组书记专题述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党组中心组会议、会前学法等学习会29次,党组学习会1次,部门学习会10余次等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监管,管控舆论,加大意识形态清理密度
为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监管,清扫意识形态“主战场”。屏山法院针对打造的党建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进行专项清理,对全院书籍、文件等材料进行全部排查,对内网及新媒体宣传内容进行筛查,要求干警对自己的账号发布的信息进行清理,确保意识形态垃圾无一遗漏,共清理出意识形态垃圾30余册,标识10余条。
坚定信念,加强引导,强化意识形态宣传力度
为把握意识形态舆论导向,唱响意识形态“主旋律”。屏山法院充分利用三八节、6.26禁毒宣传日等节点开展联合宣传10余次,开展巡回审理案件30余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7次,组织在校学生旁听案件1次;通过微信、抖音平台等形式重点开展正面宣传《民法典》及其他法律、典型案例等800余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820条,《天平阳光》app发布稿件793篇,全年进入全国法院月评榜前30名,抖音平台成为全市法院和县内粉丝最多的官方账号,切实筑牢了居民群众的思想防线,牢牢把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
(张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