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在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中,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集中给7名民工发放工资共计13.1万元。
2017年初,邓某某等7人受被执行人张某某雇佣,在阿坝县县城“安多藏寨”建筑工地务工,但张某某未按时给付邓某某等7人的工资。后来,7名民工经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将张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某应给付7名申请执行人工资款13.1万元。
受理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在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后,承办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张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兑付了7名申请人的工资13.1万元。(梁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