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隆昌市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案款集中兑付活动,共计发放执行案款60余万元。
据了解,四川某建设公司与李某某、陈某某等签订务工合同书,外派他们到安哥拉、沙特等国务工,后因四川某建设公司经营不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外派工人工资。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某、陈某某等人分别向隆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隆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隆昌市法院自2015年开始受理李某某、陈某某等申请执行四川某建设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等110余案,申请执行金额700余万元。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多次奔波河北、山东、贵州等地,通过执行四川某建设公司到期债权,自2016年开始兑付工人工资,至今已兑付500余万元,本次为96名工人兑付工资60余万元。
隆昌市法院聚焦涉民生案件,秉承民工权益优先保护原则,对涉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努力缩短审判与执行周期,顺利执结50余件涉民生案件,并在春节前及时发放执行款,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暖心年、幸福年。(钟艳 李育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