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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元旦春节期间开展 四项纪律教育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法院 作者:李东锴 发布时间:2021-02-05 14:25:33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安全稳定,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四项纪律教育。

一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教育。传达学习了区纪委监委转发的《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关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向全院干警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到“十五个严禁”,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三公”经费管理使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严防“节日病”。

二是开展疫情防控纪律教育。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关于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明了疫情防控“六项纪律”要求,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了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全院干警每日健康监测,建立了离攀返攀报告审批制度,倡导全院干警带头落实在攀过年的防疫要求。

三是开展“三个规定”“三非”工作纪律教育。传达学习了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和上级法院有关决策部署,严明了执行“三个规定”“三非”工作的“四项纪律”要求,组织了一对一“三个规定”报告平台的操作培训和1月份“三个规定”“三非”报告工作。切实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廉洁意识、规范了司法行为。

四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行为规范纪律教育。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有关决策部署和《攀枝花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森林草原防灭火行为规范》,严明了“五项行为规范”,要求全院干警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纪律要求,并教育亲属同步落实防灭火行为规范。(李东锴)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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