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类精神障碍人数与日俱增,给患者本人、家庭及社会都带来危害,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近日,马边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精神病患”故意杀人案。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马边检察院部分干警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多年来被告人杨某某一直仇恨被害人,认为被害人伙同他人及被告人的父母均针对、打压自己。8月26日,在被害人路过其家门口时,被告人认为被害人对着自己笑是在嘲笑自己,便随手在院坝中拿起一把农用弯刀砍杀被害人,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被告人杨某某进行精神病学鉴定:被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力。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家属代为赔偿损失。,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与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在面对生活、情感等困境时,被告人无法及时、正确地释放、缓解生活压力,导致精神抑郁,无稳定经济来源从而加大了生活压力,加之家庭成员与被告人之间的情感缺失,缺乏对其监管和教育。所谓的“针对”和“嘲笑”均是被告人臆想出来的,所有的生活和工作不顺都是被告人患得患失造成的,一系列主客观因素导致被告人精神状况出现连锁反应,致使被告人走上了伤害他人的犯罪道路。
这类案件警醒着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有不易,事情纵有不顺,面对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工作、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压力接踵而至,我们应当采取积极乐观的方式去面对、适应和解决,而非采取抱怨甚至针对妄想对象进行报复,或者不加选择地对他人实施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异常前都会有迹可循,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其家属或监护人应尽可能陪同和严加看管,及时察觉并协助治疗,履行不可推卸的监护责任。精神障碍患者没有能力主动就医或自我矫正,亲属的日常呵护和照顾不可或缺。,同时,在政府、社会、法律层面也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尊重、关爱和善待,使更多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疗和康复,加大人文关怀,逐步消除其社会危害性,帮助他们回归并融入社会,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