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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区法院集中为39名农民工兑付工资170万余元

来源:内江市中区法院 作者:雷 涛 周明东 发布时间:2021-01-29 18: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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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谢谢法院!那么多年了,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拿到了。太感谢你们了!” 申请人李某特意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39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赔偿金170万余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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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申请人李某等39人受雇于内江市某铸造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劳务,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因经营不善,经济困难,拖欠工人数年工资。李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市中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分别于2018年、2019年作出裁决,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该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被依法驳回,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该公司无力支付。李某等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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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内江市某铸造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车辆、房产、证券、股权等进行了查询,查明无可供执行财产。在实地走访调查中,查明该公司的可供执行财产只有正在使用的23.38亩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但该土地正在被政府收储,收储土地的赔偿款无法立刻到位,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案件执行存在较大难度。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群众诉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市中区法院多次协调申请人代理人以及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进行面对面表达诉求,向双方释明当前执行情况,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使其不再闹访、不在网络发帖,制造舆论,同时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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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市中区法院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执行情况,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共同应对信访舆情,化解矛盾纠纷。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多方部门的协作配合下,法院倾力执行,不断努力,最终被执行人在收到土地赔偿款项后第一时间履行了法定义务,将拖欠39名农民工的工资、赔偿金全部支付完毕,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涉及群体性农民工劳动报酬等重点民生问题,市中区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多措并举,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雷 周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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