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交替之际,叙永法院继续加强执行攻坚行动,执行新兵赵志文也接手了来到叙永法院执行局的第一个执行案件,在内心忐忑的状态下通知当事人到庭执行。
双方当事人通过朋友介绍,刘某向王某购买车辆,并由王某协助办理汽车过户。在刘某支付购车款后,王某确未按照约定办理好车辆的相关手续。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王某退回刘某购车款,王某到期未履行退款约定。执行过程中,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虚假申报财产,对执行工作抱有侥幸心理。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宣布拘留。对那些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来说,欠债不还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这是每天都会发生的执行案件,但是对于一个执行新兵来说,这是开启执行生涯的标志。依法执行、公正执行,将会融入这名执行新兵的血液里。 一月春寒陡峭但执行的内心依旧火热,执行一直在路上。(赵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