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在一季度专项执行行动中,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牟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李某与被执行人牟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李某与牟某系亲戚邻居,因土地纠纷发生抓扯,法院判决牟某赔偿李某10548元,判决生效后牟某拒不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方的冬雪不常见,一大早,天空飘起了雪花,山路结冰,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克服道路湿滑,前往山顶寻找被执行人牟某。在牟某家中,执行人员向牟某解释法律希望其自觉履行,牟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配合执行,执行人员依法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并对搜到的现金若干以及银行存折等进行了扣押。见现金被扣押,牟某的前妻罗某欲夺回现金,法警将其制止,将牟某夫妻二人带回了法院。经说服教育,牟某前妻罗某认识到自己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承认了错误。牟某仍然拒不履行,并扬言法律不能奈何自己。执行人员将牟某带至医院做了全面体检和核酸检测,晚上23点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牟某仍然态度坚决拒不履行,在耐心劝说无果后,凌晨1点,执行人员将其送往拘留所依法进行了拘留。
“疫情期间虽然对执行工作有一定影响,但是对拒不履行、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我们会坚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屏山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道。下一步,屏山法院将灵活采取山区执行、夜间执行、周末执行等方式,加大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曝光惩戒一批被执行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钟敦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