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玉县法院立案庭通过多元化方式启用人民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租赁费及陪付费。
基本案情:2020年7月,杨某通过赊欠的方式在卫某经营的建材店租赁钢管、扣件等建筑材料,共产生租赁费等10150元 ,双方约定两个月付清拖欠租赁费,期满后卫某多次电话通知杨某,要求其归还材料并支付逾期租金,杨某一直推说自己不是具体负责人,需向其公司领导汇报后处理,直到诉前,杨某仍未履行支付租赁费义务。
了解基本情况后 ,立案法官立即联系杨某,杨某对卫某的诉请无异议,就对给付金额存在异议,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立案法官立即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因杨某远在外地不能回白玉县参与调解,故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远程视频方式调解。在调解中,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耐心细致的解纷方法,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卫某9000元,该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圆满得到化解,这样的结果既避免了双方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也省去了后续强制执行程序,该案的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
人民调解员具丰富的生活和工作阅历,来自各行各业,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在做当事人工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白玉法院立案庭正在积极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方式,努力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实处,坚持矛盾不上交,切实加强案件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助推白玉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