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过年了,10万块钱工钱到现在只拿到1万块钱,没钱怎么过年嘛!”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服务队队员张宁一走进隆昌市双凤镇双石村村委会,就听到一个农民工说道。
经询问得知,他们有8个农民工,受包工头曹某雇佣,帮房主黎某翻修房屋。房屋修好后,黎某仅支付了1万余元的工资,剩余9万元工资迟迟不付,多次找到黎某和曹某讨要工资,两人均不支付。他们求助于双凤镇人民政府,镇政府邀请张宁庭长帮助调解。
知道这一情况后,张庭长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将房主黎某、包工头曹某、8名农民工邀约到一起,听取了各方意见。三方均认可修房需支付工资10万余元,现已支付了1万余元,剩余9万元未支付,但剩余9万元工资由谁支付却存在争议。
黎某认为,曹某以前欠他3万元,曹某的父亲欠他6万元,所以他不应该再支付剩余工资;包工头曹某承认欠黎某3万元,但其父亲已死亡,是否欠钱他并不知情,他承诺支付3万元工资,但剩余6万元工资不应由他支付。
了解各方意见后,张庭长采取分别谈心谈话方式,告知了黎某、曹某不支付工资面临的法律后果和诉讼风险,向8名农民工提供了申请支付令、提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法律救济途径。
通过列明利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黎某、曹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8名农民工剩余9万元工资在2021年2月1日前由黎某支付6万元、曹某支付3万元,曹某于2021年6月1日前偿还黎某欠款1.7万元,至此,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解决。(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