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前夕,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对32案53人予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58562元,彻底化解4案。另外有22件救助案件正在审批期间,救助金预计在春节后发放。
2016年,东兴区委政法委决定执行救助基金由区财政局全额纳入预算,每年为60万元并逐年以10%比例递增。东兴区人民法院对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务工资、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执特困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自2007年开展执行救助以来,对579案1021人次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达720余万元,彻底化解积案163件。
东兴区人民法院利用执行救助机制解决了一批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尤其是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司法温暖,帮助他们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