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行动中,秉承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积极安排,统筹布局、灵活应对,使得一些颇具典型的涉民生案件有效执结,为保民生促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截止目前,全院已执结梳理出的涉民生案件771件,执行到位1124.51万元。
一、案情简介
黄某某、刘某某等20名农民工分别就王某某及担保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某拖欠工资问题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王某某支付黄某某、刘某某等20人诉请的民工工资累计18.6万余元,判决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李某某对前述款项向权利请求人共同承担连带支付义务。担保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向宜宾市中院提起上诉。在市中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自愿撤回上诉,市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其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及担保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
叙州区法院立案受理黄某某、刘某某等20人申请执行王某某、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执行中,通过网络查控及摸底调查,主债务人王某某无实际履行能力,但核查发现担保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掌握此情况后,承办人及时与该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取得联系,通过多次耐心释法析疑后,最终打消了担保公司的疑虑,使得该公司主动筹措资金,并于近日现场向黄某某、刘某某等21名农民工足额支付完毕拖欠工资,其中还包括一名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农民工工资亦得以清结。
二、典型意义
本案属于兑现多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该批案件从执行立案至执结用时仅9天20名农民工工资暨得以快速兑现,18.6万元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作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叙州区法院将继续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重点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等涉民生执行案件,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加快财产处置变现,守好民生底线,努力维护大局稳定。(李玲娟)